10月11日,记者从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处获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试点的通知》,将山西省列为全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试点地区,试点工作阶段为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
目前,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制定山西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下一步将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为基础,运用大数据手段深入挖掘涉企信息价值,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同时,探索将企业信用风险与双随机抽查等监管措施相结合,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靶向性,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提高市场监管部门风险预判能力和监管效能。